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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电力公司成套环网箱型式、出厂、抽检、交接试验及接地要求--【赫兹电力】

更新时间:2024-02-01

一、环网柜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

抽检试验和现场交接试验项目

型式试验

环网柜应进行第三方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的目在于验证环网柜、控制回路、控制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各种性能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由于所用元件的类型、额定参数和组合的多样性,所以不可能对所有方案都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只能在典型的功能单元上进行试验。任一种具体方案的性能可引用类似方案的试验数据。

型式试验项目及要求,按GB 3906、DL/T 404及DL/T 593及的规定执行,并应有主要元件的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报告。

在进行型式试验前,环网柜中的断路器应按GB 1984和DL/T 402、负荷开关应按

GB 3804、组合电器应按GB 16926、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应按GB 1985中规定的项目通过型式试验,组合电器中的熔断器应按GB/T 15166.2中的规定通过型式试验。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试制的产品应进行完整的型式试验;

b)转厂试制的产品应进行完整的型式试验;

c)当环网柜中的断路器、负荷开关及组合电器中配用的负荷开关、熔断器、操动机构或辅助设备的型号或规格变更时,应进行相应项目的型式试验;

d)当产品在设计、工艺或使用的材料等做重大改变时,应进行相应项目的型式试验;

e)批量生产的产品每隔8年或不经常生产的产品(指停止生产间隔1年及以上者)再

次生产时,应进行全部项目的型式试验;

f)型式试验结果应出具在正式的型式试验报告中。型式试验报告应包括足够证明试品符合本标准及有关标准的资料,也应包括试品应符合的技术文件及图纸资料。型式试验报告还应包括有关试品的主要元件,操动机构或辅助设备的技术性能,结构状况及安装方式的有关资料。

对型式试验的补充说明

环网柜的型式试验应在典型的功能单元上进行全套试验。如环网柜所配的负荷开关(断路器)已进行了全套试验,则环网柜的关合和开断能力的验证按GB3906和DL/T 404中“6.101关合和开断能力的验证”的要求,进行T100s和T100a试验,以及临界电流试验(如果有)。其他试验按GB3906和DL/T 404进行。

型式试验项目见表

型式试验项目


出厂试验

一般要求

a)每台环网柜均应在工厂内进行整台组装并进行出厂试验,出厂试验的技术数据应随

产品一起交付招标人。产品在拆前应对关键的连接部位和部件做好标记;

b)出厂试验应符合GB 3906、DL/T 404及DL/T 593中的规定.还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及本标准的规定。

环网柜的出厂试验项目见表

表环网柜的出厂试验项目



固封组件和元件的出厂试验项目见表

固封组件和元件的出厂试验项目



交接试验

 一般要求

a)现场交接试验应按GB 50150和 DL/T 404和Q/GWD 730的要求进行;

b)试验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所有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2) 交接试验项目见表

交接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及要求

绝缘试验
a)试验要求按DL/T 593的规定。凝露下的耐压试验,试验方法按DL/T 404的规定进行;

b)绝缘试验时,应在元件的布置能提供最不利的绝缘条件的组合方式上进行,如无法证明,应在各种可能的布置方案下进行试验。

局部放电试验

a)试验要求按GB/T 7354中的规定;

b)试验结果判定:1.1Ur下,局部放电量绝缘组件≤5pC。对于非空气绝缘柜,断路器柜、负荷开关柜、组合电气柜≤20pC。

温升试验

a)试验要求按DL/T 593的规定,对环网单元通入1.1倍的额定电流进行试验。对组合电器单元(或含有熔断器)的环网单元进行试验时,组合电器应按GB 16926的规定通入1.0倍额定电流进行试验;

b)温升试验应按正常使用条件安装,包括所有外壳、隔板等,并且在试验时应将盖板

和门关闭;

c)对某一单元的环网单元进行温升试验时,主母线及两边相邻的环网单元应通以电流,

该电流所产生的功率损耗应与额定情况下相同。如果无法做到与实际工作条件一

致,则允许以加热或隔热的方法来模拟其等价条件;

d)对于断路器、负荷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三种单元的温升试验应分别进

行,不可互相替代;

e)试验结果判定:按DL/T 593的规定,熔断器的温升应符合GB/T 15166.2中的规定,

温升试验后主回路的电阻变化不得大于温升试验前的20%。



主回路电阻测量

a)试验要求按DL/T 593的规定进行,其电阻值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短路实验前后电阻变化不得大于20%;

b)为了排除熔断器固有电阻分散性对回路电阻的表征产生影响时,可用阻抗可以忽略

不计的导电棒代替熔断器后,进行直流电阻测量,此时应对导电棒的直流电阻进行

记录;

c)当额定电流等于或大于100A时,应以电流、电压法测量。

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a)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适用于断路器、负荷开关,对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不适用。但考虑到组合电器的其它功能单元或支路(如接地开关、接地回路等),要求进行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时,按DL/T 593规定进行;

b)环网单元应进行铭牌所规定的峰值耐受电流及短时耐受电流的试验,试验方法应符合DL/T 593中的规定,在三相回路上进行。在同一产品中有两种以上短时耐受电流及峰值耐受电流值时,如果结构及其所有组件和导体截面(如为设计最小截面)规格均相同,若已按规定的最大值进行,并通过了试验,对规定的较低值可以不进行试验;

c)在同一系列产品中(包括电压互感器单元在内),在进行出线柜试验时,应采用方案中最小额定电流配置的试品进行试验。在试验中,除为限制短路电流值和短路持续时间而装设的保护装置外,应保证其它的保护设施不动作。试验后,试品内的组件和导体不应产生有损于主回路正常工作的变形和损坏;

d)接地回路的试验按DL/T 404的规定进行。试验后,接地导体与接地网连接的汇流排等允许有一定程度的局部变形,但必须维持接地回路能继续正常工作。

关合开断与电寿命试验

a)断路器的短路关合和开断试验、容性电流开合试验按DL/T 402规定进行,电寿命试验按DL/T 403规定进行;

b)负荷开关试验按GB 3804规定进行;

c)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试验按GB 16926规定进行;

d)无论装何种开关设备的环网单元,进行开断试验前、后,均应进行主绝缘对地、相间及断口间的工频和冲击耐压试验。

防护等级试验按DL/T 593的规定进行。

内部燃弧试验的技术条件、方法及判据,按DL/T 404的规定进行,燃弧持续时间应≥0.5s。

机械特性试验

a)除另有规定,试验应在试验现场周围空气温度下进行;

b)环网单元内主回路所装的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的机械性能试验,在规定的操作电压范围内进行,应符合各自技术条件的要求;

c)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应操作50次,可插拔部件应插入、抽出各25次,以检验其操作是否良好;

d)环网单元中各组件均应按各自要求进行机械稳定性的考核。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分别按DL/T 402、GB 3804、DL/T 486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接地开关如果与隔离开关组合成一个整体,在进行隔离开关试验时,同时也进行接地开关的试验;如分别为两个组件,应按DL/T 486中的规定进行机械稳定性考核;

e)机械联锁部件的机械稳定性考核,按DL/T 593中的规定进行;

f)进行机械稳定性试验前后的高压电器组件、部件,均应测量它的主回路电阻,其值应符合各自技术条件的要求,并应按本标准6.6.3的规定进行温升试验,其二次回路应保证性能良好;

g)绝缘外壳的机械强度应当用冲击试验来考核,其冲击力应加在外壳最薄弱的地点(如观察窗)。

绝缘组件的动、静出线端或两端按各自所能承受的机械力,进行相应的抗弯或抗拉试验,试验参数应符合相关产品的技术条件及规定。

操作振动试验按DL/T 593的规定进行。

联锁试验

a)机械联锁和电气闭锁应符合“五防”规定;

b)连锁装置的机械操作试验,按DL/T 593的规定进行。

一次设备与终端联调试验

a)对于配备二次终端的环网单元还需要进行一次设备与终端的配合调试;

b)指示功能,终端指示状态与一次环网单元的状态应当一致,包括电源指示、位置指示、储能指示、相间过流指示、零序过流指示等;

c)控制功能,将环网单元设置为“远方”状态,通过终端进行合分操作不少于5次,环网单元均应当可靠动作;

d)电气连锁功能,当环网单元处于分闸接地状态时,终端遥控环网单元合闸时,环网单元应当不动作;

e)零序保护动作试验,该项试验适用于分界环网单元。要求该项试验最少分别在3个档位上进行,且环网单元均能够可靠分闸,终端能正确显示零序过流信号;

f)相间保护动作试验,该项试验适用于分界环网单元。要求该项试验最少分别在3个档位上进行,且最少在2相上进行重复测试,环网单元均能够可靠分闸,终端能正确显示相间过流信号;

g)电流闭锁功能,在环网单元上施加大电流至终端上“过流”及“闭锁”指示灯亮时,投入零序保护,环网单元应当闭锁不动作。


二、户外环网箱之接地技术要求
对于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回路应能承受的短时耐受电流最大值不小于主回路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对于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系统,接地回路应能承受的短时耐受电流最大值不小于主回路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87%。

表环网柜的出厂试验项目

主回路的接地按DL/T 404相关规定,并作如下补充:

a)主回路中凡规定或需要人可触及的所有部件都应可靠接地并符合DL/T 621中的规定;接地母线应分别设有不少于二处与接地系统相连的端子,并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b)主回路中均应设置可靠的适用于规定故障条件的接地端子,该端子应有一紧固螺钉或螺栓用来连接接地导体,紧固螺钉或螺栓的直径应不小于12mm,接地连接点应标以清晰可见的接地符号;

c)接地连接点应标以GB/T 5465.2中规定的保护接地符号,与接地系统连接的金属外壳部分可以视为接地导体;

d)人可触及的电缆预制式电缆终端表面应涂覆半导电或导电屏蔽层,电缆终端半导电或导电屏蔽层连接后应与接地母线可靠连接;

e)接地导体应采用铜质导体,在规定的接地故障条件下,额定短路持续时间不应小于2s。接地导体截面不小于240mm2。接地导体的末端应用铜质端子与设备的接地系统相连接,端子的电气接触面积应与接地导体的截面相适应,但最小电气接触面积应不小于160mm2;

f)外壳应设置接地极(扁铁)引入孔。

外壳的接地按DL/T 404相关规定,并作如下补充:

a)各个功能单元的外壳均应连接到接地导体上,除主回路和辅助回路之外的所有要接地的金属部件应直接或通过金属构件与接地导体相连接;

b)金属部件和外壳到接地端子之间通过30A直流电流时压降不大于3V。功能单元内部的相互连接应保证电气连续性;

c)环网柜的铰链应采用加强型,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连接;

d)二次控制仪表室应设有专用独立的接地导体;

e)当通过的电流引起热和机械应力时,应保障接地系统的连续性;

f)可移开部件应接地的金属部件,在试验位置、隔离位置及任何中间位置均应保持接地;

g)可移开部件应接地的金属部件,在插入和抽出过程中,在静触头和主回路的可移开部件接触之前和分离过程中应接地,以保证能通过可能的最大短路电流。

接地母线的要求:

a) 接地母线应为扁铜排,最小截面为240mm2,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和回路需接于此排。至少需备有两个适用于120mm2铜电缆的端末连接器以便将此接地母线接至开关站接地系统。

b) 每个环网柜的外壳应通过专门的接地点可靠接地,接地回路应满足短路电流的动、热稳定要求。凡不属主回路或辅助回路的预定要接地的所有金属部分都应接地。外壳、框架等的相互电气连接宜用紧固连接,以保证电气上连通,接地点应标以接地符号。

c) 接地点的接触面和接地连线的截面积应能安全地通过故障接地电流。

d) 紧固接地螺栓的直径不得小于12mm。接地点应标有接地符号。

e) 主回路应有可靠接地设施,以保证维修工作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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